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坚决执行《党章》规定要求,严格规范全市在职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工作,近日,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,市旅发委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“交党费、强党性”自查活动。
活动中,机关党委要求机关三个党支部,要按照中央、省市委关于党费收缴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,坚持“党员自查、党支部核查、党委抽查”的原则,以党支部为单位,逐级开展自查,重点对照党员工资标准核算党费收缴基数,看计算基数是否准确;对照党支部党费收缴记录核实党费收缴额,看党费交纳比例是否准确;对照《党员证》和《党支部工作手册》核对党费缴纳记录,看党费交纳是否主动及时。自查活动中,三个党支部应查党员33人,实查党员33人,没有发现任何问题。按照上级有关要求,机关党委已将自查表填写完整并上报。